请问:我是在同一企业单位任职20年,现在由于自己的原因向单位提出辞职,这种情形下,是否可以向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在劳动法规上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的话,那是按照怎样的赔偿标准向单位提出呢?
想尽快得到您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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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自已提出辞职,公司是无需支付你任何补偿金的。当然,如果公司有一些侵害你合法权益的事实,比如:克扣工资、不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事实,那么你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支付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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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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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是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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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可与律师详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对策,可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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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辞职,没有任何补偿或者赔偿,如果公司有违法劳动合同或者法律的地方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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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