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11年2月29日到省妇幼保健院做无痛人流术,做了两次都未做干净,我对医院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很是不满,现在医院给我的态度是免费帮我做第3次手术,请懂法律人士或律师给予帮助,医院是否有责任或属医疗事故,我是否可以像院方提出相应的补偿。

医疗纠纷
2011-02-28 11: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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