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姐妹共同协商后,把我爸爸的遗产分配给了我姐,我,还有我妹妹,后来由我用248000元买了,之前只写了一份房屋遗产分配协议书,我又交了她们每人押金3万元,剩下的钱在3个月前付清,如我反悔押金作废,她们反悔押金加一倍,现在还没过契约,我妹妹反悔,我姐姐不反悔,大家怎么办才好,协议书立过手印签了字,我现在把剩下的钱给她,她不要,我怎么办 问题补充:她说谱书上是她的名字,继承人是她,我和我姐姐不是继承人,协议书可不可以起到法律作用,是按协议书上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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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所说的遗产分配的主体在法律上应为你的爸爸,也就是你爸爸的遗嘱的内容,如果你爸爸在世时没有留下遗嘱,你爸爸去世后遗留下来的遗产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一般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割。当然所有的继承人有权处分自己应得到的份额,也就是你所称的遗产协议书,但你没有表述清楚你的协议内容,我不能对你不负责的解答,可将协议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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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用字不准确,内容有歧义,建议电话咨询律师.
如果有遗嘱,你们意思表示有重大误解,协议可以要求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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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