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55岁江西九江修水县马坳镇
2009年05月27日中午,马坳镇,戴某(承租人)出200元请卢某(伤者)帮他安装一楼店面的卷阀门,中午在车某(房东)家吃饭,材料是车某所提供.
下午戴某借了一部不太札实的楼梯提供给卢某安装卷阀门,2点左右,在装到大概一半时楼梯断裂,卢某在梯子上跌下,当时卢某动弹不得.然后就叫卢某的朋友送到乡镇医院(马坳镇医院).次日送往县人民医院,结果是伤及髋部,根据骨科医生见义做了右则?人工髋关节置换术?,做手术时卢某家属要求戴某出面商量,戴某却说家里要插央没时间,当时医疗费用2万多,而戴某只是卢某被送进县人民医院时给了1000元.卢某在住院医疗期间戴某也从未来探望过.
在住院医疗期间和出院后,卢某家属打了多次电话给戴某要求过来协商,开始戴某不来,至今也没谈好.戴某说他没有责任,不会赔尝.而直到现在卢某右下肢行动不便,根据医生所说绝不可能再负重,连坐都不能坐矮凳子,以后可能还要重做髋关节置换术.法医鉴定伤残为七级.向当地律师咨询过,他们说是承揽关系,但有争议.把握不大.在此希望得到周律师的帮助!
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