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下面的规定在广西贺州市通用吗? 按规定,2010年3月24日后出生(含当日),并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新生儿,其参保前所发生符合我县城镇居民医保相关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出生后超过3个月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其参保前的医药费用不列入我县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具备参保条件的,可随到随办参保手续。

其它综合
2011-02-26 22:18: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