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结婚6年了,有两个小孩,前年吵架时想跟他离婚,那时就一个小孩,他说我写了“不要财产和孩子\\\"就离,但经过他的道歉就没离成,现在发现他有外遇,但也坚决不离,我现在的想法是小孩一人一个,财产一人一半,(财产的每一分都是两人共同创造的,男女双方父母都没有任何支持,包括办酒席的费用)。他现在拿当时我写的保证书,说小孩一人一个,也没有我的一分。这样的情况下,当时那张保证书具备法律效应吗?我觉得应该遵循我现在的意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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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保证书的内容表述不全,无法判决是否有效,建议直接致电或当面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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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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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这份保证书是无效的,不必担心。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此种方式要求双方必须到场,且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到场,则不能办理;二是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在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又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到人民法院撤回起诉。
你首先思考你们的婚姻有无继续维系的必要,如果没有,则当断则断。对女性来说,也许早一点结束一段不合适的婚姻对自己对孩子都要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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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我们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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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无效。需要具体分析你的保证书内容。已经回复。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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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