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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为多年前偶然认识的女人,只见过几次面。三个月前说自己脚痛、一直没有上班需要钱,非要向我借点钱,我借了一点。2个多月前出当地出差,她请我去看她,请她吃了饭,要我送她上楼,因为很晚了,她留我住一晚,也没想太多就住了。夜里二人提出做,但因为没有套实际没有做。第二天早上我就走了,她还想留我。之后二十多天没有联系,突然有一天给我打电话,要我借一大笔钱,我不借,她又说做了这样的事情必须借。我云里雾里,之后有时说我强奸、有时说我把他脚弄坏了,我想她可能就是要点钱,就邮寄了一些,不想为此事纠缠,而且实际上她的脚早就坏了。可她不依不饶,现在竟然要我给他一大笔前,否则告我强奸、伤害罪。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听说只要对方告强奸就会先抓起来,有这么可怕吗?我根本没有强奸对方啊。

其它综合
2011-02-27 11:45: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