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3号,我母亲在新厂上班做烧饭工作,刚进3天也未签劳动合同,但老板父亲要求喂狗,而且陪同我母亲一起去,说是熟悉熟悉狗,以后就由我母亲来喂,在喂狗时老板父亲说拦住狗圈,我母亲在外面喂食,但喂狗时狗突然冲出,被藏獒咬伤,手臂以及手背皮肉大面积被咬破,骨头也被咬断,情况较为严重,事发后因老板同时也是在院方工作,也没有报警和报120,直接送到医院治疗,老板承诺医药费全包,我们家人对此类问题也不懂,咨询一下治疗完如何处理,厂方有该如何赔偿,我们又需要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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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反映情况来看,你母亲被狗咬的情况,应当由狗的主人来承担所有费用。其主要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伤残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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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骨折就肯定构成十级工伤伤残,只要骨折曾经做过内固定手术就肯定构成九级伤残.如果你母亲年龄在40多岁,辞工一次性了断,十级应赔四万多元,九级应赔九万元左右.
但是,必须要在事发一年之内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先申报工伤认定,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方好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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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