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孕妇,因为身体不好经医生证明自怀孕起一直请着病假。刚开始单位拒绝付给我病假工资,千方百计地要开除我。后来才不得已按照我国的劳动法每月付给我病假工资。2011年,北京市最低标准由开始的960上升到1160,而病假工资是不能少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照此算来,我的病假工资也应该按理涨一部分。可是用人单位并没有这么做,依然按照原来的标准发送给我。我想问一下,他们这么做对吗?我应该怎么办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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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5 13:37: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