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利用虚假身份与人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前对方根本没有考察过我朋友的经济实力,我朋友也没有出示任何有关他财产的证明,我朋友也没有收取对方任何财物和货物的情况下就消失了.请问没有非法占有对方财产能认定为是合同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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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能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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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刑事责任,对方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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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虚假身份与他人订立合同,符合合同诈骗的客观要件了,但你朋友并没有收取对方任何财物和货物,这要根据具体情形来认定,是对方发觉了,还是你朋友自己认识到这属于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而停止。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是犯罪预备,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或不认为是犯罪的。当然对方是可以要求你朋友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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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