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我们一起生活在我妈妈家,现在感情不和,男方搬回原先的住所(男方户口所在和居住地也在一个城市的不同的区),两个地方在同一个城市,但是在不同的区,请问可以在我居住的地方区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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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被告在其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你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否则,应向其户籍地法院起诉。还有问题请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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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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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方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以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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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一般以户籍所在地确定管辖,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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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