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12月初 某晚11点:张(张22岁)和赵(赵26岁)开陈的车以共同的利益开往目的地 当时车里只有张和赵俩人 张开的车 俩人均喝了酒 而车主是陈 陈不在事故当场 陈和赵是对象关系 他们仨是朋友关系 没有雇佣关系 中途发生独立事故  张和赵被送往医院 赵身上几处骨折 张当场昏迷 张被送往医院昏迷6天后脑部不治死亡 请问这起案件谁的责任较大 陈有连带的责任吗?  张有个刚满4个月的孩子和一个50岁的母亲  请问陈应对张的孩子及母亲予以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1-02-23 16:29: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