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月10号接到领导的通知说\"2009年企业亏本了35万,领导把主权转让给了另外一个股东,(但这领导还是有股份在里面,没有退出,只是把董事权给了另外一个股东了).就把下面分管的人给辞退了,但是说我1月份上了半个月的班,把1月份的全额工资照发给我,然后补了我2月份的全额工资.(我是2009年6月份签的合同,可能在合同期内,因为现在他们的人事不把合同给我看,也不把合同给我.)
单位没有提前通知我辞退的事,而且不是单位倒闭,是领导之间互相转让股权,就把我辞退了,还有去年的年终奖也没有给我,但是过年的时候单位发了年终奖,我是否应该有年终奖?请问我这种情况的具体赔偿怎么赔?心里很不甘心,没有放任何错误,为公司任劳任怨的,说辞退就辞退.
请帮我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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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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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有证据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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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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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不通知解除合同的补偿和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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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