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是一九九三年元月二十六日未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的,当时只举行了婚礼仪式,并于一九九三年下半年生下一男孩,由于两人婚前互不理解,婚后发现两人性格不和,无共同语言,加之他性格内向,好吃懒做,对我,对孩子,对家庭无责任心,我对他很不满,便遭到他多次毒打,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离开了他,我现在想离婚,我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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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到协商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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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事实婚姻 协商或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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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属于事实婚姻,如果坚持离婚,可以到男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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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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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你所述你们属于事实婚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具体如何操作可与我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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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