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条出台前几天,双方签字房子买卖合同,预付定金,并支付第一期房款,现因为种种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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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们的合同如何约定的,如果买方违约,应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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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了协议和律师研究商量!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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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为国家政策解除合同,那么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一方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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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看具体理由,不同的理由可能导致定金能否收回。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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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按约可以解除的,那可以解除,但如果不能解除的,那可能定金就损失了
2、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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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情况很复杂,要看解除原因和具体的合同约定,有时间可以到律所当面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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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要看不能继续履行的原因来确定是否是哪一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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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情势变更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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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以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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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没约定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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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