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位朋友(50多岁)20天前与人(20多岁)打架,推搡中是对方先动手,一气之下我的这位朋友给了对方一拳,不料对方鼻子出血,到医院拍片:未见明显骨折现状.第二天对方又去医院拍CT,结果:鼻子两侧粉碎性骨折(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过当?).而我的朋友被对方打得鼻青眼肿,腰部及肋骨疼痛至今.
事发后,我的朋友到医院作了腰部拍片:未见明显骨折现状.考虑到便于事情的解决,我的朋友拒绝了医院提出的鼻部拍片和配药的要求.
在对方治疗的一星期内,我的朋友先后两次上门赔礼,并带上水果,以表诚意!
我的这位朋友在一家大型国营企业工作,是一位中层干部,年收入不算低,就是脾气急,好冲动.
当对方得知我朋友的情况后,现提出要赔赏10万,经派出所协调,对方要5万,否则要做司法鉴定,然后法庭上见.
请问律师:我的朋友该不该赔?该赔多少?难道全是我的朋友错吗?对方就没有责任吗?
肯切能够得到律师您的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