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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亲于2011年2月9日在晚上10点左右,驾驶摩托车带一人在我市人行道上行驶,速度20迈左右,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逆向在人行道迎面撞上我父亲的摩托车,导致我父亲左侧股骨头粉碎错位,面部左眼周围全部擦伤,缝了十几针,摩托车上的另一名乘坐人员头部受到震荡,脑内有淤血,两人在手术后,我父亲进行了左侧股骨头更换,换的是进口的人工股骨头,我父亲今年48岁,医生说股骨头的使用寿命是20-30年,还要进行二次手术,再更换一次股骨头。 现在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下来了,责任划分是我父亲在人行道驾驶机动车,负百分之三十的责任,肇事方驾驶机动车在人行道逆向行驶,负百分之七十的责任。 补充:肇事车辆有保险 以上是事情经过,在这里我想咨询下: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包括我父亲所有的医药费(含人工股骨头么、含二次手术费用么)吗?哪些费用是按责任划分算?哪些费用是肇事方全部承担?事故造成的伤残达到几级?事故后的赔偿怎么算?如果要打官司,法律程序怎么走?需要赔偿的项目还需要什么证明? 急求,望好心律师详细解惑

交通事故
2011-02-26 13:09: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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