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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xx电子(芜湖)有限公司的一名仓管员,我请假是从1月30号至2月17号的,请假条也得到领导的批准!本该18号上班但由于交通原因我19号才上班的,也得到领导的同意。但到了22号由于招到新员工,公司竟然以我旷工没请假为由将我开除没有支付任何赔偿和本月上几天班的工资(签有劳动合同)。我去理论说假条已交,公司却说没看到,我拿复印件给他们看,他们却说我们领导无权批准,我现在心里包袱很重,整天都面对同事们异样的眼光,感觉生活已失去信心!我真的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2-22 21:22: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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