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的
我前三个月租的房子,到前些天我发现地板起鼓了,然后找物业过来看,物业看后说是厨房下水管道漏水了(前提是厨房在我们来之前已经被打通和客厅一体了,也就是说已经没有厨房了),我就打电话通知业主,业主说他不但不承担维修责任,还要我们赔偿他地板。
合同条款: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请问我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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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按照合同执行,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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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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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业主承担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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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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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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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