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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0年8月递交离婚起诉书到法院。要求离婚。起诉书中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房产一套。当时法院让我交了200元,其他没有说什么。 然后开了两次庭。现在还没有判决。 现在法院让我交房子(价值200万)的诉讼费9000多。 我觉得法院没有提前告诉我将有这个费用。 怎么办呢。 如果撤诉,估计他们想得到这个钱,给我下个不许撤诉的行政裁定书

其它综合
2011-02-22 18:57:5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因为有财产,诉讼费肯定要补交。人民法院不差钱,不会为了贪你这点钱而不给你撤诉。倒是你自己,就因为诉讼费的问题,房子不要处理了,婚也不要离了,你觉得值得吗?自己权衡一下吧。
  • 要交
  • 你可以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房子另行起诉!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主维权!
  • 是应当交纳诉讼费的
  • 1、这个诉讼费用是要你预交的,如果这样,很可能会判决离婚的
    2、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
  • 你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只要求离婚。
    房产问题可以另行诉讼解决。
  • 你想的太多了,如果让你补缴诉讼费,基本是判定离婚。对于分割财产如果需要律师帮助,预约时间详谈。
  • 你把法院想得太贪小了。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才收2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部分也要缴纳诉讼费,是你自己没有事先告知法院有房产需要分割。你要撤诉法院太高兴了,立即准许,不信你可以试试,法院肯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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