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物流公司试用员工,在刚到公司一个星期时,在一次出车提货中,因为装卸工不愿加班,我和同事为了把货发走,和装卸工协商给他们买烟他们给我们装车,我去买烟回来的路上骑车逆行左侧.由于对面来车灯光刺眼.连人带车掉入路边的石渠,造成我左眼和和头缝合47针,颈椎受伤,现在只做了伤口的缝合手术,但二期的美容手术要6个月以后才能做,像我这样的案例公司应对我的工伤承担全部责任吗?我想知道公司对我的工伤赔付应有哪些?现在公司要我写事实经过.要求一是态度,二是分清责任,请问我应该写吗?我应该承担其中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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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写。建议与公司谈论此事时,积极收集证据。
之后,找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公司不同意赔偿。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等一系列程序。
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如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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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再行解决赔偿。建议来电咨询,避免材料不全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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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写。找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公司不同意赔偿。
1、如果和公司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否则要先确认劳动关系
2、如果没有认定上劳动关系就要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程序主张赔偿。
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如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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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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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应当要求公司为你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单位的要求没有道理。你不要轻易留下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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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