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公司在7天考察期过后,本来是让我签一份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附件,我以没有正本为由,没有签。
追问:今天我问人事的,他是这样回答的。
公司试用期是1个半月,并且是看你在公司的表现符不符合改职位的要求决定具体时间。
如果你觉得公司拖了你10天转正,那要看你主管是都同意你的转正申请并同意转正了,公司才算是真正拖了你的转正日期,并会找你面谈帮你把属于你转正日期的工资补上;
追问:你好!试用期是规定在劳动合同合同里面或者有专门的试用期合同,时间上是固定的,试用期只有合格成为正式职工与不合格辞退,时间从试用期结束开始,不存在成为正式职工还要批准的问题,从法律意义上说,试用期结束,公司仍在人用你,视为试用期合格,至于领导批不批准,那只是职工管理的问题,应该与你转正后的工资提升没有关系。公司答应你补上工资当然可以。合同及保密协议还是要签的。保密协议无所谓正本与副本,保密协议可以是单独的文件,也可以是在劳动合同里的保密条款,是否是正本,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法律效力,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