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三年了,女儿一周岁。我们因夫妻性格不合而要离婚。婚后共同在四方区有一房子,价值54万。有18万多的房贷未还。别无债务。丈夫工资每月打到卡上3000。我想协议离婚要16万房款,房子给他,女儿我要,每月让他负700抚养费。他以无钱一次性支付为由,让我向法院起诉。我想问一下,我起诉的话需要多长时间能够判离,我可以申请要房子,一次性给他补偿款吗?房子是用他名字买的,婚后买的。我没有工作,现在只在家里带孩子。怎么样起诉对我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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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未满一周岁,属于哺乳期的婴儿,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令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样的话,由于你抚养孩子,如果你要求,法院可以将房产所有权判给你,由你对男方作出对价补偿。
建议你带齐相关材料到律师事务所与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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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必然的。这个出点钱找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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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种情况,只有起诉离婚。你可以主张不要房子要钱,男方有经济能力一次性给付那当然最好。
如果打算起诉建议还是当面咨询律师较为稳妥。
还有问题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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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可以要求孩子抚养权,要对方承担抚养费,房子归你,也用抚养费折抵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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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