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先生:你好!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去年成安渝高速公路从我们村经过,占了村的土地。在土地赔偿时,村支书以我的户口迁到了学校为由,只给了我半份赔偿款,同时在后来的土地分配时,也以同样的理由,不给我土地。而在隔壁村,和我同年考上大学的同学,拿到了全额的赔偿款,同时还分到了土地。 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国家相关的规定是什么?我的家在农村,土地就是我剩下几年大学生活的来源。 谢谢你!

其它综合
2011-02-21 22:45: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