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与卖方在中介处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付定金2W,2月初因特殊原因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约定:卖方退还买方定金2w,中介佣金按委托协议约定条款支付,买卖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同时,买卖双方在中介处签署了由中介提供的合同解除协议,一式三份买、卖、中介各执一份。签署解除协议后,中介要求双方交回原合同,由于卖方未带原合同遂口头约定第二天交回原合同。但之后多次联系卖方至中介处交回原合同并办理退还定金事宜,卖方均以没有时间为由拖延。
1、请问怎样才能要回定金?
2、另外,后来才发现《解除协议》中未约定退还定金的期限及逾期不退的责任,卖方是否能以此为由一直不退还我定金?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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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退定金条款,可以要回,不付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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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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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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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委托律师发函处理,明确应在什么时间前返还定金给你,否则你有权要求他赔偿。
2,曾处理多起类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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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请律师催告,或者起诉。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帮你妥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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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退还时间不代表可以一直不退,只要您要求对方就需要退还;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要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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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卖方提出要求退还定金的请求,不成的,起诉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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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约定退订金期限你可随时要求退,如果不退就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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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