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被医院且认为是颈部骨质增生就在当时的医院输液到晚上9点过时护士就拿来要给我的姨吃。吃后不到十分钟的时候就出现呕出随后出现昏迷休克状态,医院当时就是一般的抢救措施。直到凌晨5点过才送去重症急救室,送到急救室时主治医生说已近送完啦 出现的休克时间实在太长啦。在重症室里面直到今天死亡。院方没有直接的承认是他们的责任 但同时并没有反对他们的责任。他们让我们出示现在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法律依据。我姨现年48岁家里面还有一老。儿子已经结婚。她在厂里面上班每月的收入是1500。请问哈应该怎么算赔偿呢
请问下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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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咨询,以便为你更全面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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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必须收集有关证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过错的证据,这是你提出赔偿的先决条件;
2、如果她在厂里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同时有相关证据证明的,则可按城镇户口赔偿,具体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赡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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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找当地卫生局,要求封存病历资料。协商赔偿不成,则可提起诉讼,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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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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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