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写了个贷款申请,说要担保人签字,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他自己在上面又写了一个借条,后来才知道,那是高利贷。我们有四个人担保。我们签字时他说就是个贷款申请,那时没有那个借条。现在贷款人消失了,人家问我们担保人要钱,我们才知道,那是借贷双方联合起来给担保人下的套。这种情况担保人该承担责任吗 问题补充:我们签字时没有那借条,他说只是个申请,要真正贷款的时候再找我们,可是现在贷款人已经跑了,找不到人。放贷人给我们看的那个申请书上多了个借条,我们担保人都是贷款人的亲戚,可以相互作证证明那借条是后来加上去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