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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弟弟是一名初中学生在学校无缘无故被同校学生5人(其中一人已满16岁)殴打致脸部眼角处缝制数针,而经我弟弟说他们曾经多次向他要钱。请问他们应该负法律刑事责任吗?因为案件发生时间地点是在学校而且是上课时间,老师和学校有责任吗?我们应该怎么做?

民事相关
2011-02-20 23: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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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年满16周岁的学生应负刑事责任;如果涉嫌抢劫,只要年满14周岁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因学校未尽到管护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那年满16周岁的那个学生应负刑事责任,如果他们使用暴力抢劫的话,那只要年满14周岁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伤害是在上课时间发生的,那学校应存在一定的责任,但主要的责任仍在行凶的学生。
  •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那年满16周岁的那个学生应负刑事责任,如果他们使用暴力抢劫的话,那只要年满14周岁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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