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年龄:56周岁,常州农村户口。在工作时,失足,不慎坠落。由于防护网防护不当,直接死亡。工地情况是:建筑工地的公司(即建筑所有者)承包给了1号承包人,1号承包人在承包给2号承包人。2号承包人的工人(即死者)死亡。
请问这个大概能赔偿到多少补偿。可以分别象哪几个对象请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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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1/2号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没有需要抚养的人,应该在34万元左右,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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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1号承包人和2号承办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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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死亡抚恤金、抚养费、赡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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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父母、子女等大概四十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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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