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12月8号来这上的班,来的时间交了100块押金,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间扣了200块的押金,给我开了收款条,我这现在还有那300块的收款条。可是在前几天也就是2011年2月2号 我写的辞职报告到2011年2月10号 但的他没有批,我上班到15号就走了,我现在是15天的工资我不要了,可是我的押金 我想拿回来,我去问了人家说不给,说我是自动离职的 我说我不要工资了 ,人家说自动离职,就什么都没有了,我想去劳动部门告他,可是就为300块 人家不知道解决不解决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