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广东某镇某村与当地村委签了一份为期七年的租约合同用来办企业,村里租给我的是一块荒地,我在这块荒地上盖起了厂房并已投入生产(是合法有牌有证的企业,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各种税收费用,职工社保保险,)且现在厂里生意红火,但前几天收到村委通知说是市政府要在我厂位置进行旧城改造项目,请问如果政府真的要收回我的场地进行项目的话,那我该得到哪些方面的具体赔偿?另政府赔偿给我损失后,我还能不能再要求得到村里的赔偿?麻烦处理过同类案件的律师给详细的解答下,谢谢了,在线等,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