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11.4从A物流公司发了2件价值2500元的货给客户,到2010.12.25和客户对账时,客户说没收到这2件货。我就联系了物流公司,物流公司说客户已经把货提走了(因为物流和客户熟悉,提货时客户没有签字)。由于货运公司不能提供客户提货时的签字单据,我只能找物流公司索赔,但物流公司坚持说货物已经被客户提走,不愿意赔偿。那么我现在该向什么部门投诉?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我手上有物流公司的托运单,没有保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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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物流公司予以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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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应当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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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