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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5年1月份进入公司,4月份签的正式入职合同,一直工作到20011年1月31日,2011年1月31日公司宣布停止业务经营,我的合同到2011年4月18日到期,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补偿?公司应该在多长时间内为我办妥补偿?补充:总公司在深圳,我们是公司在广州的办事处。

其它综合
2011-02-18 15: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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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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