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们的合同劳动关系现在属于第三方人事公司,将我安排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而且第三方人事公司承包了快递公司这个项目。现在呢,第三方人事公司和快递公司的承包期到期,双方不再合作承包。将我们改为派遣到这家公司上班,用人方要求我们重新签定合同。我们现在的合同还有一年多。新签的这个合同没有什么变化。基本维持现状,但是这家第三方人事公司太黑,我们想利用这次机会,等他和我们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我们。希望律师在百忙中帮我们解答一下。有几个疑问如下: 1、合同主体变更法律规定我们员工一定要重新签合同吗? 2、我们不签新合同。这样我们继续执行之前一年多的那份合同。这样用人单位解除我们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3、人事公司没有为我们买齐五险我们怎么维权? 4、这种合同变更可以归纳为用人单位违约吗? 5、这种情况有更好的方法让人事公司解除我们的合同吗?这样我们可以得到补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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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需要看这家第三方公司是否有劳务派遣的资质,如没有的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2、你们不签订新合同,如果快递公司同意的可以,但如果到时候第三方公司依然要求你们续签而你们不续签的,则无补偿;但如第三方公司不续签的则可要求08年之后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3、法律只强制性要求购买3险,有疑虑的可向当地社保局投诉;4、需要看具体情况。如需帮助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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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人事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及补缴社保,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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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