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学校里课间休息,自己摔伤,学校有没有责任,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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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摔伤不是学校的设施的原因造成的,学校没有责任,由学生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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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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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如果学校能证明对学生的摔倒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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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