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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量贩KTV店上班,公司为了节约成本,装修时,对于挨着营业包间的办公室未做隔音处理,致使下午开始营业时,我们的耳朵要饱受隔壁的噪音,有时声音大到,工作人员需大声说话才听得清,噪音分贝是多少没测过。 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如何补偿才合理? 另外,因为公司是娱乐行业,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公司一律减半,如五一3天,我们就只有一天,一个月公休只有4天,如果某月有5天,我们将牺牲1天,因为公司说在工资计算时,已经补偿了我们。公司工资计算如下, 薪资级别7级,岗位工资1250,固定加班300,全勤奖100。 我记得劳动法里规定,加班需员工自愿,但我们公司如果你在周末时间不上班,全勤一样没有。

其它综合
2011-02-17 12:10: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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