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在08年离婚的`但是呢`小孩子的抚养权是女方的`户口,一直在我老家这里`并且`小孩子一出生就在我家带大的`今年9岁了`一直的靠我家的开支去带这个小孩子`女方没有说一个月给多少的抚养费,并且呢`也没有说一年给多少`有时间打电话,她说挣到钱就给点`不挣到钱`说没有`,我呢`打电话她,我说`女儿的抚养权是她`我可以问她每年拿多少生活费吗`一个月基本上拿多少`因为,现在小孩子多少了`我呢`在外面打工`两个老人在家就带一个孙女,但是,她在电话里是这样说`要不就把女儿给她带回去`她自己带``我在想想`如果真的给她自己带回去`,我可以不可以在法律上`去算一下`我爸爸妈妈在家给她带了9年的女儿吗?
在呢`我还是一个问题``如果说`我现在不需要她一年时不时的打几百块去`,有时间打钱,她说需要我爸爸妈妈打电话她,看她有没有的,如果这样说`女儿读书和生病上的事情,她基本上不管的!我想申请法律上的权利,把女儿的抚养权判给我名下的吗?
因为 她现在自己有小孩子了有自己的家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