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厂现已有9年了,签了5次合同了,买社保6年多了,最后一次签的是2008年12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在此合同到期期间我已工作超10年了,如果现在公司想辞退我是怎样算补偿金,如是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又是怎样算补偿金的,请你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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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坚持工作满10年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按照在本单位已工作年限,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如果(在你同意的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则单位需要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金。例如,工作每满1年,就增加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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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愿意,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金一般是每满一年计算一个月工资。是否应当给你经济补偿取决于有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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