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12月,在上海市购买的婚房,面积92平,当时的政策是交1.5%的契税(如首套为1%),因为是期房,10年底房子交付,拿着开发商提供的文件去办理契税。现在上海房产契税新政策规定要缴纳3%的契税。请问,不是以当年签购房合同时间期的政策为限?而是看办理时间的政策?有法律条款规范吗?请作详细回答,谢谢!!
还牵扯,国家现在又认定孩子如果在父母的房子中写了名字,就不算首次购房了。那时我还在读书,何来购房的实际意义。不能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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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按照实际办理时间的政策,而不是购房当时的.像您这种情况,如果你再购房应属于二套房,鉴于你是普通住房,建议你可以将你所有的房屋的部分出售给您父亲,税收是4%(1%的个税,3%的契税),这样你再买房就不算第二套了.可以访问我的博客http://china.findlaw.cn/law/?uid-1696269-action-viewspace-itemid-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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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按照实际办理时间的政策,而不是购房当时的.像您这种情况,如果你再购房应属于二套房,鉴于你是普通住房,建议你可以将你所有的房屋的部分出售给您父亲,税收是4%(1%的个税,3%的契税),这样你再买房就不算第二套了.可以访问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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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