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哺乳期期间被要求签扣除提成或其它形式的收益,已签字的这种协议有效吗?是否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2-16 01: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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