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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8年10月底来单位的,单位说一年后给交养老险,结果到了2010年5月才开始交,现在已缴了10个月,现在我因家中有事,不能继续工作,需辞职,单位说必须 把这10个月单位负担的部分补齐才行,这样有法律依据吗?我需要补吗

其它综合
2011-02-15 21:22: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