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企业有业务往来,他们打给我两笔货款,但因一些原因,没有及时发货,但我就这两笔货款给这个企业都写了欠条,他们向公安机关告我诈骗,公安机关拘留了我,检察院还批准逮捕了我,请问:我构成诈骗吗,如不够成,他们是否构成诬陷罪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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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诈骗案件而属于经济纠纷,应向检察及公安机关陈述无罪的辩护意见,首先争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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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逃避债务的行为,不会构成诈骗罪,但对方也很难构成诬陷罪。因为即使你打了欠条,如果一直推脱,对方也可以怀疑你诈骗。打欠条不一定不够成诈骗罪。关键看你有没有还款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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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看你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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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很敏感,因为你的行为时可以构成诈骗的,罪与非罪的关键点在你的个人行为和思想意识,是确定你是否构成诈骗罪的重要条件。电话联系本律师办理委托手续,为你辩护。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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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