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购房手续都是由老公家人办的,名字是写的老公的,现在正在办理房产证,我们需要怎样做?我担心如果房产证写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吧,但如果老公私自卖掉房子,应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保障措施?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有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属于无权代理,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哀求撤销其处分行为。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将你列为共有人。
-
婚后购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交易中心一般都会要买房者提供婚姻证明及夫妻均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
假如丈夫真这样做,也可以起诉法院,撤销该交易,合同无效。
夫妻之间还是要相互信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