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商铺承租的问题 我在2010年6月份跟二房东租了一间商铺,交了6万元转让费,他当时收据开的是设施费,租期为3年,合同里没有提到设施费6万元这件事。只字未提。但收据是开了给我的。收据的落款是一家皮具公司。而租赁合同是以房东本人的名字签的。到2011年2月份我因生意不好,不想继续经营了,请问我如果提前跟房东解除合同,当初交的设施费能否退还给我呢?他口头同意我可以转租出去,但我看了一下跟他签的合同,上面有说不得转租。但我贴了转租广告,才发现很难转手,故想退回给该二手房东,这种情况请问我该怎样办?

合同纠纷
2011-02-15 11:47: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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