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餐厅工作,老板朋友来拿预约的火腿,因为口角,被他拿整瓶酒砸到了后脑脊椎软骨处。后来胞也小了,。当时就我自己值班。被砸后我打了110报警,警察说调节,有时间限定。如果起诉他,是否成立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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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他的故意伤害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你的受伤程度及你们双方的过错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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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不构成轻伤,因此对方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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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否则,仅是民事纠纷。本律师办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验丰富,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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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验伤才知道的,如果构成轻伤,那么他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没有构成,那么你只能要求民事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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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法医鉴定,如果属于轻伤对方就构成犯罪。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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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验伤,达到轻伤以上的,此罪成立。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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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轻伤害的,才涉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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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伤达不到轻伤以上,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方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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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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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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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