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法律专家你们好。我现在非常苦恼,一直不知道怎么办,今天看到找法网我非常高兴,想咨询各位专家;我爱人家有姊妹5个,三个儿子,两个女儿。(还有一个是他爸带来的大女儿在老家基本不来往从没管过家里)大儿子和二儿子都在外地,两个姐姐和我爱人在北京,我爱人是最小的。我公公是92年10月去世的,当时我们有自己的小屋子,是和他爸妈住在一个小区,但吃饭是去他妈家,92年底我爱人去广州上班,我儿子才两岁半。98年我们分到一个两居室但不在本小区离两家老人有点远,所以就没搬过去住,我和孩子就搬到我婆婆家住,互相有个照应,就这样一直住到现在,他家是两居室我婆婆住一间,我们住一间,孩子小的时候我和孩子睡一张大床,但孩子大了就不能和他住一起了,我就在我妈那住,当时不知道我婆婆是不讲理的人,只是听邻居说不讲理,我如果知道她是那样的人,我不会跟她一起住的孩子现在21岁了,我跟她在一起近20年了,这其中我受的委屈就可想而知了,真是一两句话说不清的。他妈的房子是我们出钱买的,是我公公的工龄(82年买的)当时说谁跟老人住房子就给谁,我公公死后房产证写的是我婆婆的名字。我自己又要管孩子有要照顾老人,还要受她的气,弄的自己现在一身病,但现在她又改口了说不给我们,要平分,还不让我们搬出去,她现在82了,有病有灾还让我们管她,她跟其他几个孩子住过不了几天就打架,又回来了,她自己的儿女都不在跟前,就我跟她在一起,还想骂就骂,我都受够了,到头来我还跟他们一起平分,我真是气不过,我该怎么办,房子就这样平分吗?所以我想咨询法律专家。

其它综合
2011-02-15 11:20: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能证明出资的话可以要求相应的补偿。
  • 可以要求分割房子
  • 1、如你们尽了更多赡养义务,可要求多分财产;
    2、若能证明当初房屋出资人是你们且约定房屋产权归你们所有,可依法主张对房屋的产权权利,不能得到支持的情况下可要求对方返还相应房款,建议尽量协商解决。
  • 房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子女必须赡养老人。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你好:
    如你所述,继承遗产时一般平均分割,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与我联系详谈。
  • 你好:依照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尽了较多抚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的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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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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