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因为工作需要 本人经中介租了一间楼房(属于合租那种),因为换锁原因,房东不让住了,当时因为房东没钱,写了一个欠条。拿着欠条,我就搬出来了。欠条明确写明剩余房租9500元分2次还清,第一次在2011年2月10号当天还4000元,剩余5500于2011年4月30日当天还清。现在2月10号过了几天了,房东以没钱为由,继续拖欠我。我说告他,他说他等法院传票。请问这样的问题,如果到了法院的话,多长时间能解决啊?一般会怎么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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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案子不多,走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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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月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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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三个月内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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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3个月,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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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