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谈朋友时,丈夫家在婆婆的外甥女婿单位买了一套住房,(婆婆是农村人,公公在城市上班,一直有公房居住).由于是单位内部的房子,一直没有办下来房产证,唯一凭证就是交款收据,交款收据的名字是婆婆外甥女的名字,收据一直由公婆保管,在我和丈夫准备结婚的那一年,公婆嫌楼层(6楼)太高,买这套房子欠账又太多,执意要把房子卖掉并承诺给我们买套二手房子,当时我的父母为了保证我有房极力反对卖房子,愿意出四分之一的买房款和结婚也不让公婆那边花钱,让这套房子给我和丈夫(钱让我丈夫打了一个买房借条交给公婆),这个房子后来就成了我和丈夫的,从结婚到去年房子拆迁整整十年。去年因商业开发,公婆和亲戚为谋个人私利和外甥女婿及单位领导勾结在我们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签订拆迁协议,并把赔付所有全部霸占(1.8赔付可赔付160多平方),房子问题像块石头重重压在我心头,每每想起是我和我父母心头的剧痛,对于生活原本就贫穷的我无疑是雪上加霜,我快要崩溃了,我想求助法律,从哪个角度起诉,结果会如何?1.事实我们最需要房2.我父母出的有钱3.我们长期居住有水电条,邻居可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