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电动车放在单元门内,第二天早上班时就不见了.我首先想到的是物业就去找他们了,物业经理说可以看监控录像,但离我家侧门的那个摄像头黑嘛嘛的什么也看不清楚.物业经理又说,前两天还有一个2号楼的业主也丢电动了,还是在正门出去的呢.(我听他说出这句话怎么像一点责任和愧疚感都没有呢).我也上网查了一些像我一样丢电动车的问题,都是说要看和物业公司签的合同,可我们从来也没和物业签过什么合同啊,到时间了,他们就贴通知交物业费,我们也都是按时交的,还不知有这个说道.于是我又找到物业经理,他说他们没有责任.如果物业真的没责任的话,我想那将成为就是一个恶性循环了,小偷照样偷的更勤了,物业没有责任管,没办法,我们就不能交物业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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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物业费是否包含保管电动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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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确实不能要求物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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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