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我今年在一家公司当销售助理,我的工资待遇是1500元一个月,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个星期日休息一天,星期六上班却没有加班费。我的工资是不是太低,是不是还没有达到上海的最低工资?我该怎么跟公司说才能加工资呢?
期待您的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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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是1120元,不包括加班费及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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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1120元每月。2011年暂时没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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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加班费用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用
2、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或者 Q Q12228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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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是1120元,加班公司应当支付加班费,如果有加班的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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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